400-848-8001

军队文职人员休假政策解读!探亲休假、婚假、产假了解一下

2019-12-12 17:21:24
来源:红师教育
TAGS:

在《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中对文职人员的休假制度进行了讲解,但是在规定中只是说明了文职人员休假探亲参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进行详细的说明今天,小编跟大家讲讲文职人员各种休假制度。

1.休假探亲是如何规定的

在探亲休假制度方面,《规定》明确文职人员休假探亲,参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那么,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是如何执行的呢?

主体条件文职人员一般均满足,时间条件为工作满一年。

事由条件很多,主要区分为探配偶和探父母,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


  • 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并按照实际需要扣除路途时间。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员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军队文职人员在正常规定范围之内的探亲休假,均为带薪的。

此外,执行军委下达的重大战备训练或者非战争军事行动等专项任务累计时间超过6个月的,经军级以上单位批准,执行任务期间的休息日、节假日未休息的天数可以补入当年应休假探亲天数。

2.婚假、产假、护理假等如何规定

文职人员婚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外,再增加7天,一共10天。

女文职人员产假,符合规定生育子女时,除按照国家规定享受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90天,188天产假。

驻藏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的文职人员,除享受已明确的产假外,再增加孕产假120天

婚假,产假,护理假,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女文职人员生育期间,按照国家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停发军队基本工资、基本津贴补贴。其中,生育津贴标准低于本人原基本工资、基本津贴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特殊津贴补贴、奖励工资和福利待遇等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男方为军队人员的,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护理假30天。

责任编辑:郑智杰

查看全部

热门资讯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