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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会计学之税费计算方法考点

2018-08-08 10:22:55
来源:红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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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会计学考点一:所得税的计算和交纳

一、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税法不准扣除但已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税法要求计入而未计入的收入和利得-税法允许扣除而未扣除的成本、费用、损失-税法不要求计入而已计入的收入和利得。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入利润表但计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计入利润表的费用与按照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抵扣的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利润表的收入与按照按照税法规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收入之间的差额-税法规定的不增税收入+/-其他需要调整的因素。

二、调整项目

(一)应加的项目

1.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

2.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职工福利费;

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工会经费(缴拨);

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职工教育经费,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超标准的业务招待费;

4.超过规定标准以及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和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5.超过规定标准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6.各种赞助支出(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违法经营的罚款、罚金、被没收财物损失及税收滞纳金;

8.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9.超过规定标准计提的折旧费及其他费用;

10.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11.超过规定标准摊销的费用。

(二)发生合理的准予扣除的项目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2.企业发生的合理的五险一金支出,准予扣除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3.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比较当期业务招待费的60%和当年销售收入的5‰,取其小者。注意:超过标准的部分也不得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4.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意:

(1)这里指企业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算的会计上利润总额。

(2)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3)取得相应的合法凭证。

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机关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注意:

(1)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

(2)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三)调减项目

应减项目

1.购买国债利息收入

2.已完税并已达到当地税负水平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3.加计扣除项目:

(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4.分期收款销售业务

军队文职会计真题:

经典例题1:某软件生产企业为居民企业,2015年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为500万元,职工福利费支出7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5万元(其中职工培训费用支出20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另为全体职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30万元、补充医疗保险25万元。2015年该企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就上述事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A.5

B.7.5

C.10

D.12.5

红师解析:本题答案为D。福利费扣除限额=500×14%=70(万元),实际发生75万元,纳税调增5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00×2.5%=12.5(万元),实际发生35万元,但是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20万元可全额扣除,纳税调增金额=35-20-12.5=2.5(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00×2%=10(万元),实际发生8万元,可以全部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扣除限额=500×5%=25(万元),实际发生30万元,纳税调增5万元。

补充医疗保险扣除限额=500×5%=25(万元),实际发生25万元,可全部扣除。

共计纳税调整金额=5+2.5+5=12.5(万元)

经典例题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在我国境内向贫困地区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

A.在税前全额扣除

B.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C.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D.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红师解析:本题答案为C。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红师教育提醒您:本节理解税费计算方法的理论含义,掌握所得税的计算和交纳。

责任编辑:郑智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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