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对批准招录聘用的文职人员,根据军队有关规定实行委任制或者聘用制。”
很多小伙伴就问了:
军队文职是“铁饭碗”吗?
军队文职是合同工吗?
聘用制的社招的文职人员稳定吗?
今天红师教育就跟大家讲一讲!
文职人员入职前,单位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合同期满后,如果符合聘用条件是可以续聘的。
合同期满,文职人员自愿续聘,符合录用条件,合同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全部合格或以上,或一次基本称职,其余全部合格或以上,并有一次以上优秀,可以续聘。
文职人员续聘,应当由本人于合同期满六十日前向聘用单位提出书面续聘申请,聘用单位提出续聘意见,按照文职人员聘用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通过审批的,聘用单位应当于合同期满三十日前与文职人员续订聘用合同。
续聘的文职人员合同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且有一次以上为优秀,或者属于两次以上续聘,本人要求续订本级岗位最长合同期限的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本级岗位最长合同期限的聘用合同。
续聘的文职人员被同一单位连续聘用在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或者五级职员以下非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十年,且聘用期间表现优秀、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本人要求续订期限至本级岗位最高工作年龄的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期限至本级岗位最高工作年龄的聘用合同。
当文职人员入职后,只要你热爱工作并且胜任,自己不提出辞职,从工作到退休都是没有问题的!
关于退休!
这次的军队文职制度改革的一个突出变化,就是明确文职人员的退休年龄,按照国家和军队的规定执行。
如何理解呢?意思就是:如果军队没有特别规定,按国家规定统一60岁退休执行。
所以,即使是社会招聘人员,与单位签订合同,只要表现良好,胜任本职工作,原则上可以稳定工作到退休,而不是暂时性的。军队鼓励优秀文职人员长期稳定地为军队建设服务。